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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周梦蝶与存在主义
作者:覃浪峰   发布时间:2014-06-21  查阅次数:4875 次

昔者庄周梦为蝴蝶,栩栩然蝴蝶也,自喻适志与!不知周也。俄然觉,则蘧蘧然周也。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,蝴蝶之梦为周与?周与蝴蝶,则必有分矣。此之谓物化。

——《庄子齐物论》

(从前有一天,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,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。自己非常快乐,悠然自得,不知道自己是庄周。一会儿梦醒了,却是僵卧在床的庄周。不知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呢,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呢?庄周与蝴蝶,必然是有分别的。这个可以称为“物化”吧。)

  

蝶可以解读为庄周对诗意栖居生活的向往,经由无意识的梦境表达出来,用来满足现实生活中无法满足的渴望。梦蝶是庄周通向心灵家园的桥梁。梦蝶是庄周对现实生活的第一次超越,完成这一次超越的工具是“美”。梦醒了,庄周分不清是庄周梦蝶抑或是蝶梦庄周?这是第二次超越,完成这一超越的工具是追问“我是谁?”第一次超越是对现实环境的否定,让自我在想象中构建一个专属于自己的世界,从而获得无比的自由。第二次超越是对自我存在形式的质疑,是庄周吗?是蝶吗?质疑中就进入了无我的状态。无我的状态下,“我”的烦恼无处生根,烦恼自然也就没有了,也得解脱了。所以第二次超越是通过无我而得自由。第三次超越是发现无论是庄周还是蝴蝶或是别的什么东西,只是一个“物化”的表达方式而己,在这个“物化”的表达方式背后一定有一个“真实”的存在。这样一个“真实”的存在比起庄周、蝴蝶更“真实”,因为庄周、蝴蝶只是这个存在的“物化”表达而己。所以第三次的超越是因为发现了“存在”之所在,把握了存在的本质而超越了存在的形式。以“存在”为支点,不固着于任何一种存在形式,又可以在任何一种存在形式上栖居。这种不着力的栖居,本身就是诗意,所以生活处处都变成了诗意的栖居之所。生活被第三次超越彻底翻转,生活本身就变成了心灵的家园。

 如果我们理解了庄周梦蝶中的三次超越,我们就能对应地来理解佛教中重要的“三法印”: 诸行无常、诸法无我以及涅槃寂静。所谓三法印,是佛教中用以判定是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的三个原则,符合这三个原则的就是出世间法,不符合的就是世间法。如“众善奉行,行善有好报” 不符合三法印的理念,没有体现诸行无常,为求“我”的好报,怎么是“无我”呢?心有所求,怎么能涅槃寂静、不生不灭呢?所以此说法属于世间法,能减少烦恼,但不能灭烦恼,不是佛法的究竟。

我们再来看庄周梦蝶,梦的出现是突然的,梦的内容是无法事前计划的,梦的醒来也是突然的。这一切的偶然性就体现了“诸行无常”。庄周对我是谁的疑惑是对“诸法无我”巧妙的呈现。在“物化”成庄周,“物化”成蝴蝶,“物化”成其它更多之物时,发现了在各种变形、各种装饰之下的不变的“存在”。这个“存在”不因变形而变,它是“不生不灭”的,让人“身心俱寂”的存在。这就和三法印中的所讲“涅槃寂静”是同理同气。所以我们可以说庄周梦蝶与三法印相契合,庄周的解脱之道是出世间法。

覃浪峰   2014/06/21  于成都

访客评论
无物无我之时,方现真如。 存在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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