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1岁的李先生与妻子离婚后,先后四次自杀,又四次被家人从死亡的边缘救了回来。成都心灵之家心理咨询中心的咨询师覃浪峰先生说:“通过对李先生的了解和分析,他这是一种心理疾病,很顽固,在0至3岁就已形成。”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,幼年经历对于个人人格的形成有极大的关系。0~18个月是婴儿的依恋期,是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的重要时期,这期间与重要看护人之间形成的情感纽带,与他成年后的爱情模式之间具有直接关系。 幼儿个性形成影响孩子一生 根据孩子的反应,覃先生把孩子与妈妈的有问题的依恋关系分为三种类型: 第一种是淡漠型依恋。他们的表现是,与妈妈的身体接触很少,也很少主动与妈妈交谈,与妈妈的分享行为少。与妈妈分离时不哭泣,悲伤程度小,仍然专心玩玩具;对妈妈的归来不积极欢迎,也没有明显的喜悦。长大后会形成过分独立,在婚姻恋爱中情感投入很少,对方感受不到爱。 第二种是缠人型依恋。这种孩子单独与妈妈在一起时,喜欢缠在妈妈身边和妈妈的身体接触或接近比较频繁,探索活动不积极;对陌生的人和事物拘谨、退缩;与妈妈分离时,表现出反抗、哭泣、打滚、自伤等,悲伤程度很高;与妈妈重聚时,急切地寻求妈妈的安慰,但是不容易平静下来;有的甚至在与妈妈重聚时表现出生气、反抗、踢打妈妈的行为。这种依恋关系带到婚姻恋爱中,分手或重聚时会重演婴儿期的一幕。一旦亲人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,会发火、碰东西等。 第三种是混乱型依恋。这种类型的儿童对妈妈有较多的身体接近,与陌生人交往少、不友好。一部分儿童分离和重聚时表现出混乱的、不适宜的行为,如呆呆地站在那里长时间不动,或斜眼看妈妈,有的是既亲近妈妈又反抗妈妈。情绪不稳定,做事冲动,成年后与这样的人恋爱相处,最明显的感受是如坐过山车忽上忽下。一会对你很好,“俯首甘为孺子牛”,一会“高举霸王鞭”,一会儿又自伤、自怜,甚至自杀。对人的看法两极化,一会很好,一会又很坏。很难辩证全面地看待别人。
摘自:天府早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