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是我们共同的养育者,如果没有爱,我们很难想象生命可以生长、延续。一颗迷失爱的心灵,就如同置身于毫无生气的荒漠,孤单、惶恐、无助、无意义会时时侵袭,让我们无处可逃。
于是,每个脆弱的灵魂都渴望拥有爱,如同渴望阳光和空气。然而不一样的是,有的人得到了,内心充满幸福和感恩;有的人却怎么也得不到,而且仅有的一些还要担心随时可能被夺走。是上天太不公平,给了他们不同的境遇吗?比如更好的父母?更优越的家境?更健全的家庭?
诚然,每个人的境遇是不一样的,不同的遭遇所带来的内心体验真的会相差很大。我们一出身就带着这些差异来到人间。或美或丑、或聪慧或愚笨、或富贵或贫穷,我们常常会因为这些差异受到不一样的对待,感受到不同分量的爱。
然而,即使是同样的爱,不同的人所感受到的分量也可能是完全不同的。因为每个人心里面都有一个自己的衡量标准。如果自己衡量的结果和这个标准相差不大,心理还可以是平衡的,若是相差太大,远远低于自己心中的标准,自己就会深感不满,觉得委屈、伤心,甚至愤怒。
比如,同样是父母离异,有的孩子把它看成地狱,他们从此怀恨在心,即使父母还像以前那样爱他,也无法再感受到一丝温暖。他们会以一种敏感偏激地目光挑剔父母和这个世界,把自己囚禁在一个冰冷残酷的世界里,既折磨爱他的人,也折磨他自己。而另一些孩子却没有受到什么影响,他们可以尊重父母的选择,仍然生活在和父母爱的互动中。在这两种同样遭遇孩子的内心世界里,父母离异给他们带来的感受显然是截然不同的。一个会觉得父母欠了他,自己没能得到应该之爱,从而对自己的人生感到不满;而另一个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,内心充盈着父母的爱和一份感恩之心。
可见,我们内心的一些信念标准在过滤、阻挡着我们对爱的体验,在重新塑造着我们的内心经历。
那么,究竟是什么决定着我们内心爱的标准呢?
原因一,是自己幼年所经历的爱的模式。如果一个人从小是以自我中心的模式体验爱,那么应该的爱就是别人得关注我、理解我、帮助我,甚至为我牺牲自己。他们要求别人是无私的,只有这样,他们才能感觉到自己是被爱的。这种体验爱的模式显然是危险的,因为自私和有限原本就是人性的特点,这一理想化的被爱幻想就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气泡,遇到空气就会破裂。
原因二,是在比较中体验爱。比较是指以别人为参照标准来衡量自己得到的爱。当自己受到的帮助、照顾没有别人多时,就会因此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应该的爱。比如,妈妈把大苹果给了妹妹而不是我;老公从不像别人那样经常打电话嘘寒问暖;爸爸经常关注弟弟而很少关心我。于是,由此得出父母和老公不够爱我的结论,认为自己缺失了应该拥有的爱。这种评价标准也同样容易导致委屈、不满。因为一个人的行为真的很难和别人一样,他的个性特点、内心情结,以及对爱的理解不同,就会导致不同的行为,如果我们以此来衡量他内心的情感就未免太简单片面了。比如,他不善言辞就讲不了恭维话;他信任强者担忧弱者,也就会更多地关注小的。但这些并不能代表他心中无爱。
原因三,受到文化传统观念的影响。文化的传承当然也包括各种美德的传承,这些美好的德行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向往。然而,当我们把这些美德当成量度他人爱的工具时,能够称得上爱的东西就只能是凤毛麟角了。比如,做父母就应该能考虑到儿女的感受;做儿女的就应该听父母的话;他爱我就应该把我放在第一位,愿意为我付出一切等。倘若这些“应该”没有做到,儿女就感觉不到爱,父母就感受不到孝,我就会觉得他不够爱我。这种由美德演变成的“应该”把爱的内涵变得如此狭隘,人们只有得到了符合“应该”的完美之爱才能感觉到被爱,这使爱成为了一种难以企及的稀有之物。
原因四,受到恐惧、轻蔑、怨恨、敌意等负面情绪的影响。一个人的负面情绪是阻挡爱的重要壁垒,这个壁垒越坚固,对爱的要求也就越苛刻。当我们认为对方是可怕的、可恨的、可耻的,那么即使对方再爱我们,我们也会避而远之,愤而嗤之,甚至以得到这种爱为耻。所有爱的美好在这里都将荡然无存!所谓真情感天动地,但在一颗抵挡它的心灵面前,有时候真就是无能为力。当然,受亏损的不是施爱者,而是被爱者,因为真正给爱的人享受着自己一颗愿意给予的心,而被爱者却因为自己一颗封闭的心,就不再能感受到爱,即使自己内心仍然渴望。
这一个个体验爱的条件,就像一张张挡在我们和爱之间的过滤网,再温暖的阳光穿过它,其热度也都所剩无几了。这就是加了“应该”的爱让我们体验到的,把丰富变为荒芜。但只要我们可以看清并摘下这个“应该”的有色眼镜,相信就一定可以看到另一番风景!因为放下“应该”的过程,就是放弃完美接纳脆弱的过程,就能把我们的心变成一颗爱心。有了这样的心才能发现爱、感受爱。
所以,去掉“应该”便有了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