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,所以孤独是人类的一种自然属性。就像动物要分群居和独居动物一样,群居动物必定会害怕孤独,而独居的动物喜欢孤独。我们可以把猫科动物与犬科动物作比较,猫科动物(狮子除外)差不多都是独居的动物,所以流浪的猫可以生存得很好,流浪的狗却死得很快。美国的自然科学电视节目,拍摄到深山的一只老虎(猫科),它独自生存着,自得其乐。镜头展现它吃饱睡足到一个池塘里沐浴,非常拟人化的行为,搔首弄姿,虽然不会笑,却眼带满足,你不得不认为那家伙过得很滋润。流浪的狗和孤独的狼一样,是惊恐不安的,夹着尾巴的,它们可以忍饥挨饿,千里迢迢去寻找自己的族群,或者赶快投入新主人的怀抱。当然,文化把这种被孤独感驱使不得不依附一个人或群体的行为称为忠诚,而把像猫科那样独立、不依附什么的动物视为自私、狡猾、虚伪或自我中心。所有的灵长类和人是群居动物,看看动物世界,猴子们因为害怕被赶出群体,甘愿屈尊受辱。当一个猴王老了,新的猴王取代了它,对它最严厉的惩罚就是群起而攻之,把它赶出族群,猴王离开这个族群的时候,离死就不远了。即便满山遍野都是丰富的果实,它也不能独自存活下去。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出,人之所以会去追求社会认同,甘愿放弃个性,遵循共性,正是由我们天生不能孤独的属性而非道德所决定的。
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认为,人们读书、娱乐、交友、恋爱、结婚、宗教、信仰、工作、活动、兴趣、爱好、权力与金钱欲望都是为了分心。分什么心?分孤独的心。怕自己无事可干而感觉到孤独,怕由孤独感引发莫名的焦虑、恐慌与不安。其实,连上帝也知道孤独是驱使人最好的手段。古版圣经里,人原本是一体,上帝嫉妒人类无忧无虑的生活,把人劈成两半,一半为男,一半为女,让他们一生下来就不得不面对孤独与不完整,只有努力寻找到另一半,才能摆脱孤寂的折磨。哲学把孤独、死亡、自由和意义列为人类需要深思、自省的四大课题。孤独感引发人两种基本的心理需求:一是人的归属感,二是存在的焦虑。归属感好理解:“我是谁的孩子?我的家在哪儿?我的团队是什么?”或者“我是谁?我被谁需要?我的信仰,主义,社会身份是什么?”等等。回答这些问题正是在满足人的归属感。婚姻也常受归属感的驱使,明明知道对方不适合自己,但失去家的孤独、恐惧使人屈从在不愉快的关系里。存在的焦虑与生俱来,正如我们对危险的恐惧,不能够被理性、逻辑解释。只要活着,由孤独引发的焦虑、彷徨、不可知、慌乱就无处不在。
其实,不管人们怎么努力逃避孤独,孤独感总在一生的每分每秒中陪伴着我们。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,孤独就是灵魂的影子,越是光亮的地方,影子也越深。我们的文化如果积极认同人害怕孤独的属性,那么孤独感就会像饥、渴和性欲一样,可以自然地表露并得到合理的满足。因为,我们知道饥、渴、性欲正好是人类快乐的来源,认同它像认同人要穿衣吃饭一样,孤独感也能给人们带来人际社会无穷的愉悦和满足。从弗洛伊德开始,精神分析鼓励人从家庭(群体)分化出来实现个性独立,多少做了一些挑战孤独感的事。不过个性独立并不意味着人不再害怕孤独,只是把这种归属感从家庭转移到事业、社会、爱情。社交恐惧的人可能是一种群居本性的自然漂移,但文化不停地强迫他们回到群体中,心理痛苦因此油然而生。如果社会高度认同独处的人,那么这样的人群正好是富于创造的、沉静的、自给自足的人,那么,孤独症、自闭症或抑郁症就要算是一种对孤独“上瘾”的人,他们在孤独中才能感觉安全,情绪平和,适应。如果没有文化的干扰,在自然状态下,热衷于孤独体验也许是人独特的精神享受。但喜欢孤独对社会是一种否定,文化不想给人这样的权利。
孤独感是不能战胜的,更不能潜抑,处理孤独感最好的办法是觉知它的存在,并愿意和它共存。觉知孤独感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为孤独刚刚冒头,人立即会去做一些事来“分心”,不让心智感觉到它的存在。真正可以与孤独共存的人有两种。一种是修士高僧,躲在深山,远离人类社会,清心寡欲,空乏肉身,直达开悟的境界。开悟正是突然悟出人的本性,不再为逃避孤独去做违心的事,这样的人是心灵的超越者。另一种就是《孤岛余生》中汤姆·汉克斯那样的人,一个人被迫在孤岛上,当孤独袭来恐惧万分却无路可逃,慢慢地接纳了孤独反倒变得无所不能起来。孤独是一种存在,不要逃避它,也不要妄言挑战它。人能做到的只能是平心静气地觉知并接纳它,接纳它与生命并存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避免因为害怕孤独而违心地去讨好某些文化、观念、团体、权力、金钱与关系,真正活出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