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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爱的需要与依赖

作者: 陈虹  发布时间:2023-09-04  查阅次数:510 次

  我们对爱的需要是毋庸置疑的,就像植物需要阳光雨露,身体需要空气食物一样,人的情感也需要爱的滋养才能获得满足。爱的情感把爱的主体与对象连在一起,几乎支撑着生命中所有的情感意义。如果我们的内心觉得孤独、空虚和无意义,那一定是因为缺少爱的情感,感受不到来自外在的爱,同时也不能去爱自己、爱他者。

  对爱的需要有两个方面,一是需要得到外在给予自己的爱,二是需要有爱的对象让自己可以去爱。

  获得外在给予的爱是指一种主观的感受,而不是指客观上有没有外在之爱。一个人可以活着,客观上就一定存在外在之爱,比如有环境提供的阳光、空气和食物,有他人给予的养育和帮助,否则生命也无法存活,但这些外在之爱不一定会被个体感受到,即使能感受也不一定会被认为是爱,这与个体关于爱的认知有关。

  如果认为爱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关注,具有排他性,即只给予自己不能给予别人,或者具有绝对的无私性,即毫不利己专门利我,才能算作是爱,那么就等于是在观念上给外在之爱加上了苛刻的条件,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被自己感受成爱。这样一来,那些我们所得到的东西,就会一一被审视和怀疑。

  首先天地之爱就不符合条件被排斥在外,至于父母朋友之爱是不是会被算作爱就还有待求证,因为这些“爱”的背后难道就没有一点自私的成分吗?评估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。所以即使自己在爱中长大,也不一定就能感受到被爱,可能仍然处于缺爱的饥渴状态。

  这是认知给我们设置了重重障碍,让自我没有办法无条件地去感受爱,获得被爱的满足。同时,在投入爱这方面往往也会因此受到影响,虽然爱是人性的本能需求之一,即使没有感受到被爱,人仍然可以去爱,只是这个爱的对象可能会受到情感的限制而变得狭窄。

  如果感受不到外在的爱与美,也就很难将爱的情感指向外在,但这并不妨碍指向自己,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私。自私的人可能会损人利己,但却很少会抑郁,因为对自己的爱会一直提供生活的动力。

  但如果在认知上给爱自己设置障碍,只能爱那个符合条件的自己,那么自爱的通道就很可能被堵塞。当爱失去对象,人也就必然会走向抑郁。

  显然,对于需要爱的我们来说,无条件的感受爱和投入爱才是满足需要的途径,但又为什么要在认知上设置障碍,让自己对爱的需求始终难以满足呢?这恰恰是因为我们对爱的需要变成了依赖的缘故。

  依赖与需要的差异在于凡事条件化、有很多理想化要求,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人生责任。

  依赖被爱暗含着一个条件,就是这个爱必须是靠得住的,不会变化也不会有局限,要完全符合自己的需求,因为这样自己才可以无忧无虑,可以绝对的安全和任性,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变化。

  同样,可以去爱的对象也必须是符合条件的。对于他者,任何付出都要有回报,否则就会划不来;对于自己,达不到理想化要求就可能承担挫败,经历不完美带来的所有磨难。

  这就是依赖的目的,不管是依赖理想化的环境和他人,还是依赖理想化的自己,都是为了要逃避人生的不确定,逃避艰难困苦和丧失无助等。

  这种逃避的动力往往是潜意识的,能够意识到的部分可能以道德或自尊要求的面目出现,比如,指责别人不懂爱,或者责备自己不够好。因为如果有爱就不应该经历伤害,如果自己足够好就不应该有失败。

可见,对爱的需要本身并不会产生问题,它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,只要人活着,就一定有爱的滋养存在,想想那些维持我们生命的东西,就自然会心怀感恩。而生活的艰难困苦正是我们去爱自己、爱他人需要承担的人生责任,有了责任意识,爱也就有了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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