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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即圆满

作者:陈虹   发布时间:2017-08-17  查阅次数:2384 次

        沙特的“存在先于本质”道出了自由意志先验的存在。所谓先验就不是来源于后天的经验,而是先天所固有的。我们生而自由,并拥有自主的意志,虽然环境仍然在塑造我们,但我们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,还是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。

这与人本的思想有所不同,人本认为人就像一颗树,它最后长成什么,取决于它的种子是什么,这种子就是树的本质。而沙特这位存在主义者却不认为人像树一样,有一个先天的本质,如果说这个本质就是我们最终成为的样子,那么自由意志才是那个决定本质的存在。所以,人不是一个本质上被决定的存在,而是一个起点,自由意志将最终决定自己成为什么,无论环境和自身条件如何,自由意志都有责任去面对,并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,付诸行动,不管努力之后的结果怎样,自己都需要承担后果,而不是怨天尤人。

这让我们看到了自主的决定性力量。虽然我们仍然会受到环境的影响,但这种影响也是通过自由意志才起作用的。觉察自主就是需要看到“我”作为主体的自由,以免自我沦为被环境和他人所塑造的客体。

S先生认为自己是个天生的同性恋者,被基因所决定,但在对他成长经历的分析中发现,他从小的家庭教养方式充满控制,不允许和其他男孩子玩耍,常常被禁锢在家里,因为父母担心他变坏,所以只能和女孩子一起玩。这让他从小就没有机会接触男孩的世界,受到男孩个性特点的熏染,对男孩这个性别不是熟悉,而是充满了好奇。虽然自己身上也有作为男孩的天性,但都被个性中恐惧和谨慎的一面压抑了。由于长时间和女孩一起玩耍,他也逐渐内化了女孩的个性特点,形成对性别和自我个性的刻板印象,即女孩是阴柔无力的,靠不住,男孩才是阳光有力的,可以依靠,而自己就像女孩一样,只有占有一个男性,生命才能变得有力量。

这种自我认同显然有环境的影响,同时也有自我选择的参与,S先生选择相信了那些关于自我的定义,尽管这种选择是基于自身有限的感受,但他毕竟没有为那些缺乏感受的可能性留出选择的余地。这说明S先生的同性恋身份并不是天生的,而是选择相信的结果。但当自我还依存于那些定义的时候,就不得不按照以为的那个自己来生活,尽管那个自己并不是真实的自己,不是那个作为主体可以自由选择的自己。在自主意识开启之前,这些自我限定不可能被自我觉察,即使有人告诉他,也无济于事,因为那是他唯一可以感受到的自己。

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,当自我已经认同了“我是谁”,就很难从这个认同中出来,不管是同性恋、异性癖,还是那些自卑自恨者。当然,异性恋者也是一种自我认同,只不过这种认同符合社会文化,对自我也没什么压力,不需要心理调节。自我认同就像是自我穿上的一件衣服,当自我认为这件衣服就是自己的时候,就开始依赖这件衣服而存在,即使衣服穿得不舒服,也难以扔掉。自主意识的开启,就是要我们看到,以前认为的那个我,只是一件自己选择穿上的衣服,而不是真正的自己,那个在选择和认同的存在,才是自己。

当我们能够觉察自主,才能够感受到生命真正的自由。这种自由可以击碎所有的心灵枷锁,为自我的认知和情感创造无限的可能性。

以前阅读《圣经》,常常对耶稣的话语感到困惑,耶稣说“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;有人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给他;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”如果现实中遭遇这样的事,真的像耶稣那样去做,岂不是会觉得无比屈辱吗?是的,因为我们的内心没有耶稣那样的自由!我们受困于内心公平的法则和关于尊严的价值观,思维和情感都只能依存于这些观念,我们必须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,好像这才是我们“应该”的状态。

耶稣通过这段话不仅仅是在讲述宽恕的大爱,更是在给我们启示无比自由的生命,一种超越所有价值评判的生命状态。他深深知道,人世间所有的评判都是出于自己,任何价值观都是自主选择的结果,当自我处于那个全然自主的状态,他就不会受到任何价值观的束缚,而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存在。这个存在可以自由地去爱,完全不受对方言行的影响。

那么,一个完全自由的存在会如何去生活呢?会不会变得无法无天?

康德曾经感叹道:“有两种东西,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,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,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。”这个道德律就是我们内心的良知。康德发现,我们心中的良知与星空一样永恒不变,它和自由意志一样,也是一个先验的存在,并不是教育的结果。不管我们是否受到道德约束,也无法坦然地做出违背良知的事来。

比如,良知有一个公平的原则,那么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,就会感到愤怒;同样,如果觉察到对别人有不公,自己也会感到内疚,只是由于每个人对内疚的防御程度不同,自我感受到的内疚强度也就不同。有完全感受不到内疚的,那一定是用了另一条良知的原则来防御。就像希特勒杀害那么多犹太人,他的防御就是“犹太人不是人”,因为良知的原则是不伤害自己和他人,如果犹太人不是人,就可以躲过自己内心良知的审判。但如果他不防御,内心就一定会升起内疚。

这就是良知的法则,它是先天就刻在我们内心的律法,我们只能不停地防御它带来的影响,而无法消除它。所以康德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。

其实,不仅是康德有这个发现,王阳明也看到了这个人性的法则。他说:“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,若体认得自己良知明白,即圣人气象不在圣人而在我矣。”王阳明认为,圣人不是遵守道德的楷模,而是能够顺应内心良知的声音,而良知人人都是一样的,所以每个人皆可以成为圣人。这也许就是佛家所言,人人皆有佛性吧。

可见,我们最初的那个存在不仅是自由的,而且本身就是具备德性的,是一个圆满具足的存在。真正自由的存在也一定是一个德性的存在,可以自由地顺应内心的良知去生活,不会因为匮乏和恐惧而不得不防御。

我们之所以会有那么多放不下的执着欲望,就是源于失去了原初的圆满感,一些曾经的经历,让自我发生异化,被匮乏和恐惧所裹挟,才不得不执着于各种欲望的满足,来防御内心的匮乏和恐惧,不自由也正在于此。而心灵自由的人虽然也有需要得不到满足的遗憾,但遗憾不至于匮乏,需要不至于欲望,因内心充盈着自主的存在感,所以可以不那么执着。

心灵的自由来源于对自主的觉察,同时,还需要拥有自主的信心,勇于承担生命的责任,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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